常見問題
如何可查得電話號碼, 地址, 方向指引或法院辦公時間?
在那裡可以得到免費的幫忙?
我錯過了出庭期 (“缺席”) 應怎辦?
我不能如期應訊時應怎辦?
如果我要某人 (“證人”) 前來在我的審訊中將重要的訊息告訴法官, 但已遭到拒絕, 可以怎麼辦?
如果我知道有些紀錄或文件可以證明我的案件, 但我手上沒有時, 可以怎麼辦?
我如何才可聽到或取得一份筆錄在法庭所發生的經過的副本?
法官是否有在審訊室內我應知道的規則?
在法院案件進行期間是否有地方可讓我將小孩放下?
如果我無能力負擔法院所收費用時怎辦 (“低收入人士舒緩”) ?
如果我的房東沒有在法院控告我而將門鎖換了, 我應怎辦?
如果我在本案開始前從未收到來自房東的任何法院文件 (“訴狀通知書及訴狀書”)我應怎辦?
如果在我的寓所內有東西破了或是不能使用, 我而希望法官知道時, 我應怎辦 (“驗屋”)?
我沒有繳交房租時應向法官提供甚麼理由 (抗辯)?
如果房客不允許我進入寓所進行檢查或維修時我應怎辦?
在提出控告索取所欠租金前, 我是否要採取甚麼行動 (“追討租金”)?
在向房客提出一宗欠租以外的案件前, 我是否需要交予房客甚麼東西 (“通知書”)?
如果我的房客或是紐約市政府前往法院要我作出維修時, 我應怎辦?
如果才可以查得紐約市執達吏的名單?
我如何才可取得一份非從軍宣誓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