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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一宗訴訟


概述
何處提出控告
開始控告
電子登記
通知被告人
準備出庭

 

概述

任何十八歲以上人士均可於小額索償法庭提出控告。 假如閣下未滿十八歲, 你的父母或監護人可以用你的名義提出控訴。 小額索償法庭只容許個人提出控告。 有限公司, 合黟人公司, 團體或受委託人不可在小額索償法庭提出控告。 但是, 它們都可妁成為被告。 如果閣下是有限公司, 合黟人公司, 團體或受委託人, 閣下可提出一項商業索償或消費者交易的案件。 欲知更多資料, 請開啟商業索償及消費者交易網頁。

一般而言, 提出控告的人稱為原告。 被控告的人稱為被告。 在同一時間內, 你可以控告多過一人。

在小額索償法庭提出控告, 你必須是適當人選。 例如, 如果你曾經在駕駛並非以閣下名字登記的車輛時涉及一宗意外事件, 你不能因該意外導致車輛損壞提出控告。 只有車輛登記人才可以提出導致車輛損壞的控訴。

欲知更多關於提出一宗小額索償案件, 請繼續閱讀下文。 閣下也可點閱民事法院案例第1803節閱讀此程序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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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處提出控告 : 場地

申訴人必須於適當區域提出控訴◦ 一般而言, 申訴人可於任何一方之居住地提出控告◦ 若控辯雙方均非居於市內, 可於任何一方所工作, 任職或進行營業之區域提出控告◦ 如果被告人在紐約市內沒有住址, 任職或進行營業時, 閣下便不能透過小額索償法庭提出控訴了◦ 要找出你的區域內的法院位置, 請點閱 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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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控告

要在小額索償法庭提出一宗控訴, 本人或其代表必須前往適當地區的小額索償法庭書記處填寫一份索償聲明書。 要查找貴區書記處的所在地, 請點閱地點。 要查悉小額索償書記處的辦公時間, 請點閱法院辦公時間。 閣下亦可使用外界所提供的服務代填聲明書, 及向法院辦理電子登記。 如閣下有意以此途徑開始你的控告, 請開啟電子登記

填寫索償聲明書的人必須可以解釋控告的理由, 知道索償金額, 並知道被控告的人或商號的正確名稱和地址, 包括郵區號碼。 如果閣下不能肯定該商號的正確名稱時, 應前往商號所在地區的區書記辦事處查閱其營業證書, 予以影印及帶來法院。填寫索償聲明書的人必須可以解釋控告的理由, 知道索償金額, 並知道被控告的人或商號的正確名稱和地址, 包括郵區號碼。 若然閣下不能肯定商號的正確名稱, 你應前往商號所在地區的區書記辦事處查閱其營業證書, 予以影印及帶來法院。 查閱及印製小額索償表格

閣下可以觀賞一套簡短的指導, 為你解釋如何填寫表格。

小額索償表格指導 :
錄像 (放映時間 : 4分52秒, 使用視窗媒介格式 [Windows Media format])
文字謄本

閣下需要繳交法院費用以辦理索償登記。 如果你所索償的金額不超過$1,000, 費用為$15, 若索償金額超過$1,000而達到$10,000時, 費用則為例$20。 費用必須以現金, 保兌支票, 匯票或銀行本票繳付, 收款人為 “Clerk of the Civil Court”。 私人支票恕不接受。

書記會為你提供聆訊日期。 小額索償的聆訊通常都在下午6時30分舉行。 假如閣下為高齡市民, 殘障人士, 或是在夜間工作者, 你可以向書記要求小額索償在日間聆訊。 閣下或代表閣下前來的人必須展示年齡, 殘障或於夜間工作的證明。 證明可以透過閣下之工作地點或由醫生發出的信件, 顯示閣下年齡的駕駛執照, 或是其他類似文件。

若然閣下在紐約市外居住而欲對一名市內的人士提出控告, 你可以用郵遞方式辦理索償登記。 請與被告人所居住, 工作或營業地區的小額索償法庭書記處聯絡索取所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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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登記

法院目前不提供小額索賠事宜的電子存檔。請不時查看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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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被告人

辦妥索償登記後, 小額索償法庭書記會將一份閣下索償的通知書寄出作為送遞給被告人。 該索償通知書告知被告何時在小額索償法庭出庭, 並載有閣下索償的簡短聲明和閣下所要求的金額。

閣下的索償通知書會以掛號和普通一等郵件寄給被告。 若然在21天內郵局未有以不能派送的原因退回時, 就算經掛號郵件寄出的尚未派送, 仍會視作被告人經已收到閣下的索償通知書。

如果郵局不能派送閣下的索償通知書時 (例如 : 可能被告沒有留下轉交地點而已搬遷), 法庭書記會為你提供一個新的聆訊日期, 並會告訴你如何安排將該通知書親自送交被告。 任何不屬該小額索償案件的訴訟人士及年滿18歲者均可親自將索償通知書遞交給被告。 原告人或案中任何一方都不得將索償通知書親自交給被告。

如果在閣下登記索償的四個月內仍未能將索償通知書交給被告時, 閣下的索償便會被撤銷。 日後如果你獲悉被告的所在, 你可以再次辦理索償登記。

在被告人經已被派送索償通知書前, 小額索償案件不會進行審訊。

被告人可能會辦理反索償。 有關此程序請點閱反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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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出庭

在聆訊日之前,  你應集齊所有支持你的控告或抗辯的證物。 證物可包括 : 照片, 書面合約, 已蓋「已付款」印章之分類帳單或發票, 收據, 最少二份就所需服務或修理的分項書面估價單, 已兌現的支票, 受損之物品或衣物, 或信件或其他書面文件等。 倘若有些並非由你保管的紀錄, 你或許希望發出傳令在聆訊日 呈交。 欲知更多此步驟, 請點閱傳令

閣下亦應於聆訊時備妥所有你計劃作證證人作為支持你的索償或抗辯。 由一位對閣下索償事項具有特殊或專業知識的人士的證詞會有助於證明閣下的案件。 例如, 如果你的索償涉及醫護質素時, 你必須要覓得願意為你在法庭就閣下所受到的醫護待遇提供意見的醫生。 閣下可能得到一名專家證人免費為你作證, 但較高機會是你要支付專家證人前來作證。

除專家證人外, 如果一名證人不願意自動作證時, 閣下是可以向證人送遞一份傳令迫使他們出庭作證的。 欲知如何辦理此事的資料, 請點閱傳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