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民事法庭
小額索償法庭
押後或延期
延期只可能由擔任聆訊的法官作出批准。 請勿因此而致電給法庭書記, 因為書記是不容許批准延期的。 要獲得延期, 閣下或代表閣下的人應在指定的聆訊日期到庭。 閣下將會獲得機會向法官解釋要求延期的理由。
當然最好是有人出庭。 但如閣下自己或無其他人可以代表閣下在聆訊日出庭時, 你可以修函要求延期, 作出需要延期的解釋。 在閣下的信函內, 請註明案件編號, 年份, 與及閣下未克出席的聆訊日期。
將該函寄往相關的民事法院。 請開啟電話及地址找出在貴區的地址。 將信件的副本寄交給訴訟的另一方。 如果法官批准給你延期, 你們將會接到通知。 若然要求被否決, 閣下的案件便會被發往研訊, 而且可能會發出閣下敗訴的判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