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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士 (方向指引)
答辯 |
供自我代表人士為欠租或逾期居留案件作出答辯 |
上訴科書記 |
索取表格及資料以便對房屋法庭的命令或判決辦理上訴。 閣下亦必須在此索取表格申請低收入人士舒緩。 |
上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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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對上訴庭一項命令提出上訴, 請參閱網站, 點閱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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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 |
要就一房屋法庭的命令或判決申請立即暫停或其他緊急的舒緩行動。 若法官不簽發陳述原因令, 或以你不能接受的條款拒絕簽發陳述原因令而尋求舒緩。 上訴庭會聆訊 來自房屋法庭的上訴事宜。 |
檔案室 |
自法院貯存庫徵用四年以上的法庭檔案。 |
破產法庭 |
辦理破產登記, 查看網站, 請點閱此處。 |
出納 |
交付法庭費用以換取法院的服務, 例如購買一個案件編號提出控訴。 辦理一宗欠租或逾期居留訴的訴狀通知書。繳交申請陪審團審訊或上訴通知書費用。 |
法庭記錄員 |
若然閣下案件在審訊時是由法庭記錄員予以記錄, 可要求審訊謄本。 你需要知道聆訊日期和法官的姓名。 |
陳述原因令和動議的判決
|
要索取陳述原因令或動議的判決副本, 你需要知道有關案件的編號, 或是原告或答辯人的名字。 |
房屋維修書記 |
透過辦理房屋維修案件將房東告至法庭使房東進行維修。 你也可以藉此機會申請低收入人士舒緩。 |
要求資料/律師文件/檔案 |
索取一般性資料, 律師或自我代表人士登記文件, 借閱四年期以下的法庭檔案。 |
翻譯人員 (西班牙語) |
非英語人士於書記處辦理任何的法庭事項。 |
動議 |
登記已備妥及已派送的書面動議, 呈交律師的陳述原因令, 辦理傳令要求記錄或一名人士, 或呈交需由法官簽署的文件。 |
陳述原因令 |
閣下若是自我代表人士時, 停止驅逐行動, 重返寓所, 或因任何原因將案件發還法庭審理。你也可藉此機會申請低收入人士舒緩。 |
繳費處書記 |
應訴狀書, 判決書或法庭之頒令將錢存入法院。 為上訴登記債劵或擔保, 請帶同有關文件之副本以辦理存入手續。 |
低收入人士舒緩 |
申請豁免繳付法庭服務的費用, 例如提出房屋維修的控訴或其他案件, 辦理訴狀書重返寓所, 登記陪審團要求, 派送傳令及對法庭之判決提出上訴。 |
供公眾人士使用電腦 |
查閱自1986年至今之房東及房客案件狀況。 你需要知道案件的編號或是原告或答辯人的姓名。 |
傳令紀錄 |
查閱根據傳令而送往法庭的文件。 需要法庭的頒令, 可在此或在審訊室索取一份查閱傳令紀錄的表格。 |
錄音謄本 |
徵用錄音帶制作為謄本及將錄音帶複製。 你需要知道錄音帶的編號及在可能情況下其計錄號碼。 這些資料可向聆訊閣下案件的審訊室取得。 若需法庭錄音帶的複製本, 請就每一盒你需要複製的錄音帶交來三盒90分鐘的密封空帶。 你也可藉此申請低收入舒緩。 |
驅逐令書記 |
查閱逐離寓所令的狀況。 |
皇帝區 (方向指引)
答辯 |
供自我代表人士為欠租, 逾期居留或房屋維修案件作出答辯。 要提出陪審團要求, 請於出納處繳交費用。 |
上訴科書記 |
索取表格及資料以便就房屋法庭的命令或判決辦理上訴。 閣下亦可在此索取表格申請低收入人士舒緩。 |
上訴科
|
對上訴庭一項命令提出上訴。 要參閱網站, 點閱此處。 |
上訴庭 |
要就一房屋法庭的命令或判決申請立即暫停或其他緊急的舒緩行動。 若因法官拒絕簽發, 或以你不能接受的條款拒絕簽發陳述原因令而尋求舒緩。 上訴庭會聆訊來自房屋法庭的上訴事宜。 |
檔案室 |
查閱法院儲存一至三年的法庭紀錄。 超過四年的檔案可能要自貯存庫提取。 |
破產法庭 |
辦理破產登記, 如欲查看網站, 請點閱此處。 |
出納 |
交付法庭費用以換取法院的服務, 例如購買一個案件編號提出控訴。 辦理一宗欠租或逾期居留訴的訴狀通知書。繳交上訴通知書費用。索取表格及辦理低收入人宜舒緩。 |
法庭記錄員 |
若然閣下案件在審訊時是由法庭記錄員予以記錄, 可要求審訊謄本。 你需要知道聆訊日期和法官的姓名。 |
陳述原因令和動議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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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索取陳述原因令或動議的判決副本, 你需要知道有關案件的編號, 或是原告或答辯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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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維修書記 |
透過辦理房屋維修案件將房東告至法庭使房東進行維修。 你也可以藉此機會申請低收入人士舒緩。 |
申請資料/借閱檔案 |
索取一般性資料, 自我代表人士辦理文件和動議, 借閱一年期以下的法庭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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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人員 (西班牙語) |
非英語人士於書記處辦理任何的法庭事項。 |
律師所提動議/律師借閱檔案 |
如果你是一名律師, 要登記已備妥及已派送的書面動議, 呈交由律師提出的陳述原因令, 索取傳令要求記錄或一名人士, 或呈交需由法官簽署的文件。借閱一年期以下的法庭檔案。 |
陳述原因令 |
閣下若是自我代表人士時, 停止驅逐行動, 重返寓所, 或因任何原因將案件發還法庭審理。你也可藉此機會申請低收入人士舒緩。 |
繳費處書記 |
應訴狀書, 判決書或法庭之頒令將錢存入法院。 為上訴登記債劵或擔保, 請帶同有關文件之副本以辦理存入手續。 |
低收入人士舒緩 |
申請豁免繳付法庭服務的費用, 例如提出房屋維修的控訴或其他案件, 辦理訴狀書重返寓所, 登記陪審團要求, 派送傳令及對法庭之判決提出上訴。 |
供公眾人士使用電腦203室後面櫃檯 |
查閱自1986年至今之房東及房客案件狀況。 你需要知道案件的編號或是原告或答辯人的姓名。 |
傳令紀錄 |
查閱根據傳令而送往法庭的文件。 需要法庭的頒令, 可在此或在審訊室索取一份查閱傳令紀錄的表格。 |
錄音謄本 |
徵用錄音帶制作為謄本及將錄音帶複製。 你需要知道錄音帶的編號及在可能情況下其計錄號碼。 這些資料可向聆訊閣下案件的審訊室取得。 若需法庭錄音帶的複製本, 請就每一盒你需要複製的錄音帶交來三盒90分鐘的密封空帶。 你也可藉此申請低收入舒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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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逐令書記 208室 |
查閱逐離寓所令的狀況。
自我代表人士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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櫃檯特快員202室第1號櫃檯 |
索取法庭表格, 待處理案件資料及/或指示前往書記處的正確櫃檯。 |
紐約區 (方向指引)
答辯
3號櫃檯 646-386-5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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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自我代表人士為欠租或逾期居留案件作出答辯。 要提出要求陪審團, 費用於出納處繳付。
自我代表人士或律師在逾期居留或房屋維修案件中呈交已備妥的書面答辯。律師於欠租案件呈交書面答辯。 要在面答辯提出陪審團要求, 費用於出納處繳交。 |
上訴科書記 |
索取表格及資料以便對房屋法庭的命令或判決辦理上訴。 閣下亦可在此索取表格申請低收入人士舒緩。 |
第一部門上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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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對上訴庭一項命令提出上訴, 請參閱網站, 點閱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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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門上訴庭 |
要就一房屋法庭的命令或判決申請立即暫停或其他緊急的舒緩行動。 若法官`不簽發陳述原因令, 或以你不能接受的條款拒絕簽發陳述原因令而尋求舒緩。 上訴庭會聆訊來自房屋法庭的上訴事宜。 |
檔案室 |
查閱一至三年的法院紀錄。四年以上的法庭檔案可能需要自倉庫提取。 |
破產法庭 |
辦理破產登記, 查看網站, 請點閱此處。 |
出納 |
交付法庭費用以換取法院的服務, 例如購買一個案件編號提出控訴。 辦理一宗欠租或逾期居留訴的訴狀通知書。繳交上訴通知書費用。 |
法庭記錄員 |
若然閣下案件在審訊時是由法庭記錄員予以記錄, 可要求審訊謄本。 你需要知道聆訊日期和法官的姓名。 |
陳述原因令和動議的判決
|
要索取陳述原因令或動議的判決副本, 你需要知道有關案件的編號, 或是原告或答辯人的名字。 |
房屋維修書記 |
透過辦理房屋維修案件將房東告至法庭使房東進行維修。 你也可以藉此機會申請低收入人士舒緩。 |
申請資料/律師文件/借閱檔案 |
索取一般性資料, 自我代表人士辦理文件和動議, 借閱一年期以下的法庭檔案。 |
翻譯人員 - 西班牙語, 國語, 粵語, 法語 |
非英語人士於書記處辦理任何的法庭事項。 |
動議 |
登記已備妥及已派送的書面動議, 律師所提的陳述原因令, 索取要求紀錄或個人的傳令, 或交一份需要法官簽署的文件。 |
陳述原因令 |
閣下若是自我代表人士時, 停止驅逐行動, 重返寓所, 或因任何原因將案件發還法庭審理。你也可藉此機會申請低收入人士舒緩。 |
繳費處書記 |
應訴狀書, 判決書或法庭之頒令將錢存入法院。 為上訴登記債劵或擔保, 請帶同有關文件之副本以辦理存入手續。 |
低收入人士舒緩 |
申請豁免繳付法庭服務的費用, 例如提出房屋維修的控訴或其他案件, 辦理訴狀書重返寓所, 登記陪審團要求, 派送傳令及對法庭之判決提出上訴。 |
供公眾人士使用電腦225室4號櫃檯 |
查閱自1986年至今之房東及房客案件狀況。 你需要知道案件的編號或是原告或答辯人的姓名。 |
傳令紀錄 |
查閱根據傳令而送往法庭的文件。 需要法庭的頒令, 可在此或在審訊室索取一份查閱傳令紀錄的表格。 |
錄音謄本 |
索取法庭過程錄音記錄 (以錄影帶或數碼音響錄製) 進行聆聽, 製作副本或謄本之要求: 數碼音響記錄 : 聆聽法庭過程錄音或錄製副本, 閣下需提出所要求案件的編號, 日期, 審訊室號碼及主審法官姓名。 此乃免費服務。 借用錄音帶 : 閣下需取得錄音帶之編號及 (如有資料時) 其數位編碼。 閣下可向進行聆訊的法庭索取此資料。 索取錄音帶製作副本者, 每借用一份法庭之錄音帶需備三盒90分鐘的空白錄音帶 (需為密封及原裝包裝)。 要求謄本 : 法院會提供一系列謄本製作的公司的以供選擇。 閣下需負責繳付有關公司製作謄本的費用。 若閣下不能負擔謄本費用時, 可申請低收入人士舒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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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逐令書記 |
查閱逐離寓所令的狀況。 |
哈林區 (方向指引)
答辯 |
為欠租,逾期居留或房屋維修案件作出答辯。 提交陪審團要求, 費用於出納處繳付。 |
上訴科書記 |
索取表格及資料以便對房屋法庭的命令或判決辦理上訴。 閣下亦必須在此索取表格申請低收入人士舒緩。 |
第一部門上訴科 |
對上訴庭一項命令提出上訴。 |
第一部門上訴庭 |
要就一房屋法庭的命令或判決申請立即暫停或其他緊急的舒緩行動。 若法官不簽發陳述原因令, 或以你不能接受的條款拒絕簽發陳述原因令而尋求舒緩。 上訴庭會聆訊來自房屋法庭的上訴事宜。 |
檔案室 |
借閱一至三年期的法庭紀錄。四年以上的法庭檔案必須自倉庫提取。 |
出納 |
交付法庭費用以換取法院的服務, 例如購買一個案件編號提出控訴。 辦理一宗欠租或逾期居留訴的訴狀通知書。繳交上訴通知書費用。 |
陳述原因令和動議的判決
|
要索取陳述原因令或動議的判決副本, 你需要知道有關案件的編號, 或是原告或答辯人的名字。 |
房屋維修書記 |
透過辦理房屋維修案件將房東告至法庭使房東進行維修。 你也可以藉此機會申請低收入人士舒緩。 |
資料/律師文件/借閱檔案 |
索取一般性資料, 律師或自我代表人士登記文件, 借閱一年期以下的法庭檔案。 |
翻譯人員 (西班牙語) |
非英語人士於書記處辦理任何的法庭事項。 |
動議 |
登記已備妥及已派送的書面動議, 呈交律師的陳述原因令, 辦理傳令要求記錄或一名人士, 或呈交需由法官簽署的文件。 |
陳述原因令 |
閣下若是自我代表人士時, 停止驅逐行動, 重返寓所, 或因任何原因將案件發還法庭審理。你也可藉此機會申請低收入人士舒緩。 |
繳費處書記 |
應訴狀書, 判決書或法庭之頒令將錢存入法院。 為上訴登記債劵或擔保, 請帶同有關文件之副本以辦理存入手續。 |
低收入人士舒緩 |
申請豁免繳付法庭服務的費用, 例如提出房屋維修的控訴或其他案件, 辦理訴狀書重返寓所, 登記陪審團要求, 派送傳令及對法庭之判決提出上訴。 |
供公眾人士使用電腦 |
查閱自2001年至今之房東及房客案件狀況。 你需要知道案件的編號或是原告或答辯人的姓名。 |
傳令紀錄 |
查閱根據傳令而送往法庭的文件。 需要法庭的頒令, 可在此或在審訊室索取一份查閱傳令紀錄的表格。 |
錄音帶 / 聲音記錄製作謄本 |
徵用錄音帶制作為謄本及將錄音帶複製。 你需要知道錄音帶的編號及在可能情況下其計錄號碼。 這些資料可向聆訊閣下案件的審訊室取得。 若需法庭錄音帶的複製本, 請就每一盒你需要複製的錄音帶交來三盒90分鐘的密封空帶。 你也可藉此申請低收入舒緩。 |
驅逐令書記 |
查閱逐離寓所令之狀況。 |
皇后區 (方向指引)
答辯 |
為欠租, 逾期居留或房屋維修案件作出答辯。 提出陪審團要求, 費用於出納處繳付。 |
上訴科書記 |
索取表格及資料以便對房屋法庭的命令或判決辦理上訴。 閣下亦必須在此索取表格申請低收入人士舒緩。 |
上訴科 |
欲對上訴庭一項命令提出上訴, 請參閱網站, 點閱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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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 |
要就一房屋法庭的命令或判決申請立即暫停或其他緊急的舒緩行動。 若法官不簽發陳述原因令, 或以你不能接受的條款拒絕簽發陳述原因令而尋求舒緩。 上訴庭會聆訊來自房屋法庭的上訴事宜。 |
檔案室 |
自法院貯存庫徵用四年以上的法庭檔案。 |
破產法庭 |
辦理破產登記, 查看網站, 請點閱此處。 |
出納 |
交付法庭費用以換取法院的服務, 例如購買一個案件編號提出控訴。 辦理一宗欠租或逾期居留訴的訴狀通知書。繳交申請陪審團審訊或上訴通知書費用。 |
法庭日程書記 |
查詢日程中任何案件, 動議或陳述原因令的狀況。 若你要開始一宗逾期居留, 必須在此辦理訴狀通知書和訴狀書以獲編排於法庭日程上。 |
法庭記錄員 |
若然閣下案件在審訊時是由法庭記錄員予以記錄, 可要求審訊謄本。 你需要知道聆訊日期和法官的姓名。 |
陳述原因令和動議的判決
|
要索取陳述原因令或動議的判決副本, 你需要知道有關案件的編號, 或是原告或答辯人的名字。 |
房屋維修書記 |
透過辦理房屋維修案件將房東告至法庭使房東進行維修。 你也可以藉此機會申請低收入人士舒緩。 |
資料/律師文件/借閱檔案 任何櫃檯 |
如果閣下是一名律師, 索取一般性資料, 登記文件, 借閱四年期以下的法庭檔案。
若閣下是自我代表人士。 |
翻譯人員 (西班牙語) |
非英語人士於書記處辦理任何的法庭事項。 |
動議 |
登記已備妥及已派送的書面動議, 呈交律師的陳述原因令, 辦理傳令要求記錄或一名人士, 或呈交需由法官簽署的文件。 |
陳述原因令 |
閣下若是自我代表人士時, 停止驅逐行動, 重返寓所, 或因任何原因將案件發還法庭審理。你也可藉此機會申請低收入人士舒緩。 |
繳費處書記 |
應訴狀書, 判決書或法庭之頒令將錢存入法院。 為上訴登記債劵或擔保, 請帶同有關文件之副本以辦理存入手續。 |
低收入人士舒緩 |
申請豁免繳付法庭服務的費用, 例如提出房屋維修的控訴或其他案件, 辦理訴狀書重返寓所, 登記陪審團要求, 派送傳令及對法庭之判決提出上訴。 |
供公眾人士使用電腦 |
查閱自1986年至今之房東及房客案件狀況。 你需要知道案件的編號或是原告或答辯人的姓名。 |
傳令紀錄 |
查閱根據傳令而送往法庭的文件。 需要法庭的頒令, 可在此或在審訊室索取一份查閱傳令紀錄的表格。 |
錄音謄本 |
徵用錄音帶制作為謄本及將錄音帶複製。 你需要知道錄音帶的編號及在可能情況下其計錄號碼。 這些資料可向聆訊閣下案件的審訊室取得。 若需法庭錄音帶的複製本, 請就每一盒你需要複製的錄音帶交來三盒90分鐘的密封空帶。 你也可藉此申請低收入舒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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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逐令書記 |
查閱逐離寓所令之狀況。 |
紅鉤區 (方向指引)
答辯 |
為欠租, 逾期居留或房屋維修案件作出答辯。 要提交陪審團要求, 請於出納處繳交費用。 |
上訴科書記 |
索取表格及資料以便對房屋法庭的命令或判決辦理上訴。 閣下亦必須在此索取表格申請低收入人士舒緩。 |
上訴科 |
欲對上訴庭一項命令提出上訴, 請參閱網站, 點閱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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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 |
要就一房屋法庭的命令或判決申請立即暫停或其他緊急的舒緩行動。 若法官不簽發陳述原因令, 或以你不能接受的條款拒絕簽發陳述原因令而尋求舒緩。 上訴庭會聆訊來自房屋法庭的上訴事宜。 |
出納 |
交付法庭費用以換取法院的服務, 例如購買一個案件編號提出控訴。 辦理一宗欠租或逾期居留訴的訴狀通知書。繳交申請陪審團審訊或上訴通知書費用。 |
法庭記錄員 |
若然閣下案件在審訊時是由法庭記錄員予以記錄, 可要求審訊謄本。 你需要知道聆訊日期和法官的姓名。 |
陳述原因令和動議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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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索取陳述原因令或動議的判決副本, 你需要知道有關案件的編號, 或是原告或答辯人的名字。 |
房屋維修書記 |
透過辦理房屋維修案件將房東告至法庭使房東進行維修。 你也可以藉此機會申請低收入人士舒緩。 |
資料/律師文件/借閱檔案 |
如果閣下是一名律師或自我代表人士, 索取一般性資料, 登記文件, 借閱自2002年5月至今的法庭檔案。 |
翻譯人員 (西班牙語) |
非英語人士於書記處辦理任何的法庭事項。 |
動議 |
登記已備妥及已派送的書面動議, 呈交律師的陳述原因令, 辦理傳令要求記錄或一名人士, 或呈交需由法官簽署的文件。 |
陳述原因令 |
閣下若是自我代表人士時, 停止驅逐行動, 重返寓所, 或因任何原因將案件發還法庭審理。你也可藉此機會申請低收入人士舒緩。 |
繳費處書記 |
應訴狀書, 判決書或法庭之頒令將錢存入法院。 為上訴登記債劵或擔保, 請帶同有關文件之副本以辦理存入手續。 |
低收入人士舒緩 |
申請豁免繳付法庭服務的費用, 例如提出房屋維修的控訴或其他案件, 辦理訴狀書重返寓所, 登記陪審團要求, 派送傳令及對法庭之判決提出上訴。 |
傳令紀錄 |
查閱根據傳令而送往法庭的文件。 需要法庭的頒令, 可在此或在審訊室索取一份查閱傳令紀錄的表格。 |
錄音謄本 |
徵用錄音帶制作為謄本及將錄音帶複製。 你需要知道錄音帶的編號及在可能情況下其計錄號碼。 這些資料可向聆訊閣下案件的審訊室取得。 若需法庭錄音帶的複製本, 請就每一盒你需要複製的錄音帶交來三盒90分鐘的密封空帶。 你也可藉此申請低收入舒緩。 |
驅逐令書記 |
查閱逐離寓所令之狀況。 |
列治文區 (方向指引)
答辯 |
為欠租, 逾期居留或房屋維修案件作出答辯。 要提交陪審團要求, 請於出納處繳交費用。 |
上訴科書記 |
索取表格及資料以便對房屋法庭的命令或判決辦理上訴通知書。 閣下亦必須取在此索取表格申請低收入人士舒緩。 |
上訴科 |
欲對上訴庭一項命令提出上訴, 請參閱網站, 點閱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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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 |
要就一房屋法庭的命令或判決申請立即暫停或其他緊急的舒緩行動。 若法官不簽發陳述原因令, 或以你不能接受的條款拒絕簽發陳述原因令而尋求舒緩。 上訴庭會聆訊來自房屋法庭的上訴事宜。 |
檔案室 |
查閱自1996年至今的法庭紀錄。1996年以前的檔案必須自倉庫中提取。 |
破產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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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 |
交付法庭費用以換取法院的服務, 例如購買一個案件編號提出控訴。 辦理一宗欠租或逾期居留訴的訴狀通知書。繳交申請陪審團審訊或上訴通知書費用。 |
法庭記錄員 |
若然閣下案件在審訊時是由法庭記錄員予以記錄, 可要求審訊謄本。 你需要知道聆訊日期和法官的姓名。 |
陳述原因令和動議的判決 |
要索取陳述原因令或動議的判決副本, 你需要知道有關案件的編號, 或是原告或答辯人的名字。 |
房屋維修書記 |
透過辦理房屋維修案件將房東告至法庭使房東進行維修。 你也可以藉此機會申請低收入人士舒緩。 |
資料/律師文件/借閱檔案 |
如果閣下是一名律師或自我代表人士, 索取一般性資料, 登記文件, 借閱自1996年至今的法庭檔案。 |
翻譯人員 (所有語言) |
若閣下不諳英語, 可為等待處理的案件安排法庭翻譯員。 |
動議 |
登記已備妥及已派送的書面動議, 呈交律師的陳述原因令, 辦理傳令要求紀錄或一名人士, 或呈交需由法官簽署的文件。 |
陳述原因令 |
閣下若是自我代表人士時, 停止驅逐行動, 重返寓所, 或因任何原因將案件發還法庭審理。你也可藉此機會申請低收入人士舒緩。 |
繳費處書記 |
應訴狀書, 判決書或法庭之頒令將錢存入法院。 為上訴登記債劵或擔保。 |
低收入人士舒緩 |
申請豁免繳付法庭服務的費用, 例如提出房屋維修的控訴或其他案件, 辦理訴狀書重返寓所, 登記陪審團要求, 派送傳令及對法庭之判決提出上訴。 |
傳令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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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逐令書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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